●短期商务签证
有关申请赴法进行商务活动的短期签证(三个月以下)手续请参阅以下规定。
短期签证即申根国家签证。
持申根国家签证可以在申根国家区域内自由通行,签证上明确指出不能去的地方除外。申根国家有:德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西班牙、芬兰、法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挪威、荷兰、葡萄牙和瑞典。签证有效期最长为90天。
- 有签证权的使馆和总领事馆:
指根据各个外交代表机构属地管辖的规定,申根国家区域内主要目的地国家(不是必须首先到达主要目的地国)的使馆或总领事馆(参见“法国其它在华外交代表机构”)。
- 递交签证申请材料:
官方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持有人需通过中方部委或授权机构递交签证申请。普通护照持有人原则上必须由本人亲自递交申请。
法国驻北京大使馆领事处
- 签证申请材料
(1). 一张证件照和一份贴好照片并填写完整的短期签证申请表; (2). 护照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并附护照个人资料页复印件一份; (3). 中方公司出具的正式介绍信(需注明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的职务、赴法目的和回国保证)和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和翻译件); (4). 法方业务伙伴的邀请信,其中需说明: a. 计划在法国逗留的时间; b. 赴法目的、日程以及行程安排。 (5). 经济担保(以担保信或其它形式体现在邀请函中); (6). 邀请人或雇主出具的申请人已有国际医疗保险的书面证明(健康险、发生意外后运送回国的保险......)。如果不能提供该证明,签证申请人需投保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即30万人民币)的医疗保险以及意外保险; (7). 其它国家公民需提供在中国的居留证; (8). 机票预订单和与申请人在法国或申根国家区域(如果申请人还想到申根国地区其他国家旅行)逗留期间相符的酒店预订单。
-------------------------------------------------------------
●法国旅游签证
申请材料:
- 一份填写完整的短期签证申请表,两张近照;
- 护照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并附护照个人资料页复印件一份;
- 航空公司出具的往返机票订单;
- 在申根国家区域内整个停留期间的居住和接待担保;
- 经济担保(银行出具的证明);
- 在申根国家区域逗留区间有效的医疗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0万人民币;
- 中国公民:户口本原件及户口各页复印件;
- 其它国家公民:有效的在华居留证及复印件;
- 由雇主出具的写明当事人的姓名、职务以及雇主批准其旅游假期的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上还须标明雇主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加盖上公司印章,还须写明该证明签发人的姓名、职务,并由其签字;
- 在一张空白纸上用中文写清申请人的地址和电话;
- 如果是旅行团队(只有获得许可的旅游行业经营者才有资格提交团体签证办理申请):
- 当地旅行社出具的介绍信,须详细写明团内游客的姓名、出生日期以及旅行路线;
- 法国或其它申根国家负责接待的旅行社出具的团队担保证明。
补充资料、信息及注意事项:
- 所有材料都必须经翻译公司翻译成法文或英文;
- 所有复印件都必须使用A4复印纸;
- 法国使馆不接受通过信件递交的申请,并保留询问和索取补充材料的权利;
- 提供上述材料并不表示一定能够获得所申请的签证。
-----------------------------------------------------------
●法国探亲访友签证
所需材料:
-
一张照片和一份填写完整的短期签证申请表,在表格上贴好近照一张
-
护照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并附护照个人资料页复印件一份
-
接待者需提供的材料:
- 接待者是外国人:护照复印件和居留证复印件
- 接待者是法国公民或其它申根国家公民:身份材料复印件
-
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即30万人民币)的发生意外后护送回国治疗的保险
-
如果是探亲,需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官方材料,并需认证
-
中国公民:户口本原件、户口本所有页及备注的复印件和翻译件
-
非中国公民而言:有效的在华居留证件
-
由雇主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姓名、职务、月收入和允许其因赴法旅行请假的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雇主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公司印章,还须写上开具该证明的负责人的职务、姓名并由其签字。同时还应附该公司雇主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接待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该接待证明由接待人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警察局和宪兵队申请后开具(有可能在通过边防检查时被要求出示该证明)
-
法方出具的邀请函,写明访问目的
-
在中国的日常收入证明(月收入或退休金或抚恤金或租金收入或银行储蓄)或任何与申请人个人情况有关的材料(财产证或汽车注册证明)
-
经航空公司确认的往返机票的预订单
-
在一张白纸上用中文写上您的个人地址和电话号码
注意事项:
-
所有材料都必须经翻译公司翻译成法文或英文
-
所有复印件都必须使用A4复印纸
-
法国使馆不接受通过信件递交的申请,并保留询问和索取补充材料的权利
-
提供上述材料并不表示一定能够获得所申请的签证
签证费:
签证费用为60欧元。折合成人民币时根据使馆公布的现行汇率计算。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法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受理的签证申请人一般须居住在领事馆的行政管辖区域内,即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以及浙江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