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商务签证(临时二类签证)
临时二类签证可发给有下列访问目的,且不在巴西境内获取报酬的人员:
- 商务;
- 外国媒体的记者、摄像或技术人员赴巴西进行新闻报道、拍摄纪录片等;
- 没有国际乘务证的船员或机组人员;
- 赴巴西收养巴西儿童的
临时二类签证首次须由本人递交申请材料, 之后可让其代表处或旅行社代办。 签证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 护照: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2. 一张签证申请表:申请表须用英语或葡语填写,申请人必须签名并注明填表 日期。姓名一栏和其他中文名称可用汉语拼音填写。 所有申请表格需用A4纸机打成正反面,不可手写。 3. 一张2寸彩色近照。 4. 商务访问:
a) 巴西公司致领事处的邀请函原件(须在当地公证处做认证),应写清商务访问的具体目的,邀请方的CNPJ号、完整的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b) 申请人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公证。( 中英文对照)
c) 公司派遣函公证(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职务,到巴西的具体访问目的和时间,所需费用谁承担。中英文对照)。 注:除此之外,领事处还将视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补充材料。
5. 赴巴西拍摄纪录片、商业或广告片的需取得巴西文化部音像发展局的批准,应由外方驻巴西代表直接在巴西国内申请。拍摄小组在获得批准后,到指定的领事机构递交签证申请。 6. 交费后至少10个工作日方能领取签证。
临时二类签证收费标准:600元人民币
注意事项:
- 根据对等的原则,按巴西公民递交美国签证申请时交纳的费用,美国籍公民需另交1000元人民币的申请手续费。
- 商务签证均为多次出入境,自签发之日起90天内入境有效。除
在巴西联邦警察局办理签证延期者外,停留期最多不超过90天。 持商务签证者每年在巴西累计逗留最多不得超过180天。
- 持商务签证者不得在巴西从事有酬活动。如赴巴西从事有酬活动,应办
理工作签证。
- 赴巴西从事技术支持或咨询活动的,不能申请商务签证,应办理工作签证。 非我馆领事辖区的签证申请, 如非本人亲自递交,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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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旅游签证:(在巴西已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可为其直系亲属申请此类签证)
签证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邀请人在巴西公证处出具的经济担保书( 担保其亲属在巴西期间的生活费用及医疗保险等费 用),以及邀请人的巴西永居签证复印件。 2.申请人需出具一份在职证明公证书或退休公证书(中英文对照)。 3. 一份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中英文对照)。 4.以及一张往返机票复印件(请勿提供机票原件)。 5. 探亲者如系未满18岁且无父母陪伴的,需提供父母的同意函公证,授权使馆为其子女 办理签证;由父母一方陪同旅行的,另一方需出具授权书。 6. 根据双边协议,旅游签证费收费标准如下:
中国公民: 在巴西逗留30天:200元人民币 60天:400元人民币 90天:600元人民币
澳大利亚人:350元人民币 加拿大人:400元人民币 日本人:500元人民币
美国人:根据对等的原则,按巴西公民递交美国签证申请时交纳的费 用,美国籍公民需交1000元人民币的申请手续费。
其他国家人的收费标准请咨询使馆领事处。
7. 申请人办理签证时应备齐全部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8. 交费后至少10个工作日方能领取签证。 9. 旅游探亲者应在签证签发之日起90天内入境。使馆建议申请人至少提前一个月办理签证申请。探亲签证为一次入境签证,停留期最多为90天。如需在巴西停留超过90天,请在到达巴西后到巴西联邦警察局办理签证延期手续。持此种签证一年内在巴西的逗留时间不得超过180天。 10. 持旅游签证者不得在巴西从事有报酬的活动。 11. 非我馆领事辖区的签证申请,如非本人亲自递交,一律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 领事处有权视情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补充材料。
- 已加入其他国籍的巴西人申请签证时,应提供在联合政府公报上登载的不
再拥有巴西国籍的声明。
-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巴西人的,即使出生在国外,也应持巴西护照入境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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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工作签证(临时五类签证)
临时五类签证发给在巴西签有工作合同的赴巴西访问的科学家、教师、技术人员 或其他职业人员及下列人员:
a) 根据外交部认可的国际合同、协议为巴西政府提供服务的; b) 与驻巴西的法人签有工作合同者; c) 不以工作为目的,为宗教机构或社会援助项目服务的; d) 因与外方签订合同、合作协议,需派人到巴西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 e) 结束高级课程或职业课程培训后立即在巴西进行的非工作性质的职业培训; f) 到巴西教育体育部下属的教育机构进行住院医生实习的; g) 外国公司的职员派往巴西的分支机构实习或临时工作,其工资由境外的外国公司支付的; h) 到巴西教育机构教授外语的教师; i) 因与巴西公司签有劳务、租赁合同,需到巴西的水域内进行作业的船员; j) 受雇于巴西公司的外国渔船的船员; k) 需在巴西海岸、亚马逊流域和内水水域工作的船员或其他专业人员。
注意事项:
1.临时五类签证除上述c)项可在巴西驻外领事处申请外,其他申请应直接向巴西劳工部递交(所需文件请查询巴西劳工部网页http://www.mtb.gov.br的 "Trabalho Estrangeiro" 栏),领事处只有在接到巴西国内的签证批准后才能受理申请。 2.到巴西接受职业培训者所持签证的停留期不得超过一年,且不可延期。其他情况下,签证的停留期不得超过两年,其延期申请需至少在签证到期前30天到巴西联邦警察局办理。
临时五类签证申请人在得到巴西劳工部的批准后,应持以下文件到领事处办理签证手续:
1.护照: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2.两张签证申请表(机打不得手填) :申请表须用英语或葡语填写,应有申请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姓名一栏和其他中文名称可用汉语拼音填写;所有申请表格需用A4纸机打成正反面,不可手写。 3.两张2寸彩色近照; 4.在本领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公证; 5.未受刑事制裁公证。
项所列人员申请签证时需向领事处递交以下文件:
1.巴西方请外国人到巴西进行志愿服务的邀请函; 2.说明志愿者在巴西服务的地点和服务的具体内容; 3.巴西方对志愿者在巴西期间的生活及返回本国的费用进行担保; 4.志愿者在巴西境内有效的人生保险; 5.巴西邀请方在国家、州、联邦区或县一级的社会救助委员会的登记证明以及可以说明其社会性质、负责人的任命等情况的官方证明; 6.巴西邀请方在正常运作的证明; 7.任命申请人在该机构担任职务并拥有相应代表权力的任命书。
临时五类签证收费标准: 1000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