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团聚
申请家庭团聚 在法国居留十一个月以上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家属团聚,能以家属团聚的方式来法居住的人仅限于申请者本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的孩子(即在提出申请时尚未满18岁的孩子)。
那么申请家属团聚须具备哪些条件呢?
(一)申请者在法国拥有稳定的个人收入,其收入数额应能负担家属来法后的正常家庭开支。计算申请者的收入时,考虑其在法的全部收入来源,但在法国领取的家庭补助金不列在内。收入金额应等于或高于法定最底工资数(SMIC)。
(二)住房条件符合规定的标准,居住面积视家庭人口多少而定。大致上,三口之家,住房面积应34平方米左右,3人以上的家庭,每增加1人,住房面积应增加9平方米左右。
(三)被申请来法的家庭成员,对法国的社会和公共秩序不构成威胁。
(四) 被申请来法的家庭成员应身体健康,不能患有对社会秩序、公共健康会有影响的疾病,比如吸毒者及患有精神病者。
注意:法国移民局不会两次办理同一家庭的家属团聚手续。除非是出于未成年孩子的本人利益,移民局才会同意事后单独办理孩子来法与父母同住的团聚手续。但问题是,在这一点上,法律并未明确什么样的情况属于“孩子的本人利益而能事后分别申请来法的团聚”,一切取决于行政当局的判断。因此,建议申请人谨慎处理,可能的话,应尽量一次申请全部家庭成员来法团聚。
申请者提出申请材料后,国际移民局(OMI)会审核材料并上门查看住房条件,当地市长(或大城市内的区长)亦要签署意见,如果认为申请符合条件而予以批准,将通知申请者,办理来法居住的各项手续。
国际移民局官员上门查看住房条件,一般是事先书面通知,约定时候上门。如果国际移民局官员上门查看被拒,那么他(她)就可以认为住房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
当国际移民局官员上门查看住房后,会将材料转至当地市长,由市长签署意见。市长有两个月的时间考虑是否同意家属团聚的申请。过了这两个月时间,市长仍未签署意见,即意味着同意。
一般来说,当人们申请家属团聚时,从提交材料至省行政当局作出最后决定,大约需要6个月左右的时间。超过6个月仍未有消息,基本上意味着申请已被拒绝。
被批准来法团聚的家人,在原籍国进行体检后,方可得到法方的签证。
注意,已被准予来法团聚的人,如果在到达法国时家庭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原先申请时的诸条件,法方可以取消已作出的家属团聚的决定。
来法与家人团聚的新移民到达法国之后,应先按规定办理居留证。根据新法律,他(她)只有在办妥居留证后,方可在法国打工。
新移民在法国的居留身份将与法国办理申请的家人的居留身份相同。也就是说,如果申请本人持10年证,那么来法团聚的家人亦可以取得10年证,而如果申请者本人仅持一年的居留证,那么来法团聚的家人也只可以得到1年证。
1994年9月4日颁布的一项政府法令还规定,以夫妻团聚的身份来法的移民,如果来到法国后双方离异,那么当局可以取消新移民的居留资格,或者在次年不予延续居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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