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工商企业可独立组团参观展览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的部门联合组团。
2、参展企业必须提前两个月报名,用中英文填写《商务展览洽谈会报名表》,并将企业情况介绍、营业执照、单位信笺作为附件。
3、德中双方签署《出国商务活动委托合同》,用中英文填写《商展团成员名单》。并将团长(领队)和团员的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
4、参展商境外活动的安排约为7-15天左右,除参加所选定的展览贸易洽谈会外,还将根据客户的要求,组织欧洲考察活动。
5、商旅活动的费用根据具体不同的展览会而定。
费用包括:( 1)在欧洲期间的住宿费(三星以上宾馆);(2)餐费(中西餐结合);(3)全程交通费,包括机场接送;(4)展览洽谈会及相关商务活动费用;(5)旅游景点门票;(6)商务翻译,中文陪同费用等。
费用不包括签证费用、往返欧洲的机票、司机和导游的小费以及在酒店的个人消费。
6、付款方式
( 1)签署《出国商务活动委托合同》后,递交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时,组团单位须向本公司或本公司在中国的代理人缴纳预付款全款的30%,本公司或代理人将出具收据,提供邀请函等送签材料,协助办理签证。
( 2)当组团单位获得签证时,须向本公司或代理人缴纳70%的余款。本公司或代理人将出具发票,安排欧洲境内活动事宜。
7、附件
(1)商务展览洽谈会报名表 (点击下载: 商务展览洽谈会报名表.doc) (2)商展团成员名单 (点击下载: 商展团成员名单.doc) |